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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全面启动

2006/5/14 22: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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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起,我市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开始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为上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未享受实物分房或享受实物分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正式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离休人员配偶);发放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住房补贴额为210元,工龄住房补贴为4.08元(工龄计算至1994年);发放方式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查、市房改办核准、市财政核定、单位发放。其中先期对离休人员及配偶兑现,原则上在2005年底实施完成,退休人员原则上2006年底完成,在职人员自2006年5月份开始按月给予本人工资总额提高8%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形式逐月发放,6年内发放完毕。资金来源按目前财政供养列支渠道按排解决。有条件的企业可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进行发放。据测算,全市将有4880名离退休人员和14223名在职人员享受住房补贴,约需资金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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