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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修改33处 住房列入民众不满问题

2007/3/17 1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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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徐春柳)两会期间,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修改,共修改3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原稿第10页中写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修改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居民住房、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在“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内容中,“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之后,增加“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增加“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此外,《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11处修改,加入了“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内容。这与政府工作报告形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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