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住房问题是关乎亿万百姓特别是无数底层群众生活幸福的头等大事,因而理应也是政府关注的焦点和职责的重点。北京成立住房保障办这一专门的市属行政机构,来履行政府保障中低收入市民住房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行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开发和管理职权,这在全国32个省市区中应是第一个。
尽管住房保障办的行政级别不高、机构独立性不强,但它将以往分散于各部门或有些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相关职能,加以梳理和归并,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作为政府职责显得更加明确无疑,而相关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也更为集中,在房价连年飞涨的今天,这一举措让社会看到了治理经济适用房诸多乱象的新希望,更让翘首以盼的广大底层民众看到了解决心腹大患的新希望。
住房保障办的首要职能,就是要管理好运用好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财政资金,确保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稳定、足额供应。据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收购、建设30万平方米廉租房,新建200万平方米经适房和300平方米限价房,是当前执行市政府有关决策的具体计划,而确保3年内1000万平方米经适房和1000万平米限价房的供应量,是住房保障办目前的主要任务。这一饱含精确数字的任务表,无疑是对于前一段时间是否应该建设经适房、限价房争论的权威回应,也是政府对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作出的庄重承诺。住房保障办能否如期足额兑现这些承诺,千千万万的市民正拭目以待。
保证保障性住房的稳定足额供给固然十分重要,但从以往的经验看,有效管理这些保障性住房,即如何让这些数量极其有限的宝贵住房,及时到达真正需要它们的中低收入家庭手中,而不是像此前一样,成了大鬼小鬼们竞相贪吃的“唐僧肉”,则是比供给更为重要的艰巨任务。曾几何时,由于一些不法分子同有关管理部门沆瀣一气,经适房或者适用了一些有钱人,或者喂肥了一些炒号者,让无数期盼多年并曾为之彻夜守候的家庭心酸、愤懑甚至绝望。此外,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开发建设中出现的运作不透明、质量无保证、面积不合适等诸多管理问题,也是亟须住房保障办认真解决的。
其实,要解决保障性住房在租售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管理问题并非难事,只要政府有关部门有足够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建议,制定出更加科学完善的管理政策、程序,运用更加严密有效的监督政策和手段等,在电子政务应用日渐成熟的北京,一定能够圆满解决包括租售的资格审定、流程设计、社会监督、罪错处罚等在内的诸多管理难题,通过政府科学有效的执法和管理,让取之于民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更好地用之于民。
(作者简介:张智新,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
(作者:张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