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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发商土地使用税优惠被取消

2007/6/29 2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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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通知》宣布取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和第六条。这两条内容分别涉及基建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税优惠规定。取消两条规定之后,基建项目将不能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优惠,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此前曾被允许在住房预售前可以由地方政府决定缓征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税,目前这一优惠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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