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简单的材料把毛坯房隔成若干个单间,放上简单的家具,然后把房间按个出租。这在目前绍兴的房屋租赁市场中时常能够看到。虽然这样的房子大多环境比较差,但是由于单个房间的租金比较便宜,往往受到没有太多经济能力的年轻人的青睐。这正是绍兴“二房东”的经营之道。
究竟什么是“二房东”呢?据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分房转租”给他人的从中获利者。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北京市在2006年出台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但其他地方少有此类管理办法,因此,只能租房子的人自已小心一点。
对于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时当然不愿意遇到“二房东”,生怕一不小心会上当受骗,可是就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已属普遍现象。特别是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们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毫无租房经验的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那么,租房者如何在这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中谋求自保呢?
第一,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看房时,可以对其“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第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第四,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能免去许多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虽然,目前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见发生。不过,“二房东”中却也不乏为了减轻自身负担而征求合租伙伴的,在合租的过程中建立较为深厚的友谊也是不无可能的。因此,租房者即便在寻找合租房的过程中遭遇到“二房东”也不要感到恐慌,通过上述四点验证“二房东”是否可信,也能降低许多风险的发生。当然,对于租房者来讲,如果“二房东”恶意欺骗,也可以通过相应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