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单项验收,发现上虞市山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南水乡”项目其中的①小区主入口门楼形状②小区南边三层建筑物16#-17#、18#、19#、20#、21#共五幢建筑与审批图纸不符。为进一步推进上虞市的阳光规划,现向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现场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2008年11月 18日至11月24日),请将意见或建议来电、来信向市规划局、梁湖镇政府反映,相关情况可咨询市规划局。(来信请注明“公示反映”)
特此公告!
上虞市规划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项目概况
经规划单项验收,发现上虞市山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南水乡”项目其中的①小区主入口门楼形状与审批图纸不符;②小区南边三层建筑物16#-17#、18#、19#、20#、21#共五幢,平面位置有位移现象。[根据上虞市测绘中心提供的附注说明:8#楼与16#楼实际测绘间距12.90米,规划间距10.90米;1#楼与19#楼实际测绘间距9.36米,规划间距8.88米。](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