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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资所购房升值如何分配升值费?
网友提问:2004年6月,我和男友B打算结婚,双方父母出钱购买商品房,我家出了4万2千,他家出了1万6千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男友B的名字,由他来偿还每个月约1300元的银行贷款至今。 今年我和男友B分手,商量分房子的时候出了分歧。他想占有这处商品房,但是没有钱还给我。房子至今已经升值约6万,就是说拿到市场上出售时可以得到约6万的升值。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还不能出售。 我想要向法院起诉,要回 属于我父母的4万2千元和利息。想问问各位高手:1。我能不能向法院要求分到房子升值价值的至少一半,约3万? 2。如果男友B没有钱还给我,向法院要求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把他的首付款、利息、升值价值给他,可不可以? 3。利息怎么算?
向阳律师回复:
1、你是可以得到至少二分之一的升值价值的。
2、如果你男友不能还钱给你,可以要求将其名下的产权以判决的方式过户到你名下,你支付其相应的价款。
3、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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