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对以现金奖励、赠送物品和报销费用等争揽存款行为,相关银行要立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通知》还要求,各行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等方面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相关监管要求,避免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过度竞争。对于支付房产中介营销费用的问题,各行要通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进行协调,推进形成相关同业公约或规定。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也表示,要积极推进《上海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及其他行业规范的修订和实施,持续开展上海银行业竞争态势调查,积极推进银团贷款市场发展,制定更多符合国际惯例和上海实际的市场竞争规则。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会员行,公会将通过行业劝勉、业内通报和公开谴责等方式履行行业自律职能。各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如发现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于核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银监局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