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权法”: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距租赁期限还差一年时,出租房方未与承租方协商,将房屋卖给丙方,并提出与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遭到承租方拒绝。请问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继续租用这套房屋?
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乙方可以要求继续租用这套房屋,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交易并不对其租赁合同产生影响。根据《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