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银行迅速响应房贷新规 认房界定仍有盲点

2010/6/9 9:27:00
38阅读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文,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明确了标准:“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

对此,银行纷纷响应。记者近日获悉,银行方面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新出细则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但受访的银行业人士同时指出,“认房又认贷”的标准非常具体的同时,在具体操作层面仍有“异地查询所持住房”等盲点。

银行纷纷响应

中国银行方面昨日回应称,该行将严格按照细则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包括兴业银行在内的一些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也表示,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但银行内部具体实施细则尚待本周初内部研究讨论后方能确定。

某大行广东省分行零售信贷负责人也对本报表示,将会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并且该行已从5月1日起就以“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发放按揭贷款。

“在过去两三个月时间里,关于二套房的认定,各行都有自己的执行标准,有些银行就此打擦边球。但这次出台的细则统一了认定标准,相当于各行不能再有自己的执行标准,并且要严格执行。”某股份制银行广州一分行行长道出了当下众银行的心声。

新“国十条”后,由于“二套房贷”等界定不明确,银行业对放贷存在操作标准不一的情形。以广州为例,有些外资行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有些银行“认贷不认房”,个别银行还会视客户的情况而有所松动,比如要求改善型住房买家提供第一套房屋出售证明,可享受首次购房优惠。

不过,众多银行在新“国十条”出台后便纷纷启动房贷新规。本报记者获悉,深圳发展银行就在新“国十条”后,便已实行差别化房贷政策,首套房执行85%以上利率,90㎡以上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以上;三套房首付55%以上,利率也高达1.2倍以上。

招商银行也自新“国十条”之后执行了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同时,该行还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款。

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类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发现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留言或直接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
相关阅读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