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务院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深圳广州或入选

2012/4/13 8:52:03
38阅读
       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受访专家认为,当前的改革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向存量房征税是大势所趋,并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

  如果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哪些城市将入围一直广受猜测。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应当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房价较高、市场相对成熟、二手房代替一手房成为交易主体的一线城市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二三线城市成为试点的可能。

  日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出现了正面效应。下一步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多个地域稳步推进,包括广州、深圳。

  至于试点方案,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现行房产税试点方案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向存量房征税被认为是大势所趋。

  业内认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体系,并有利于房产税改革进一步推进。方正证券研究报告认为,随着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征收范围可能会从增量房扩大到存量。

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类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发现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留言或直接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
相关阅读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