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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的意见

2019/5/30 16: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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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有关部门:

为保障本区域内适龄少儿的教育权益,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本区域内学校网点布局的实际,现就2019年曹娥街道中小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新生年龄: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2.新生户籍:2018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本区(街)(含拓展区)区域。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7日至8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施教区划分:

学校

施教区划分

滨江小学德济校区

户籍及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曹娥江以西、铁路线以北、舜江西路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原曹娥小学施教区:户籍在上沙、孝女庙、娥一、民丰、娥二、联丰、下沙、三角站、蒿东、大三角、曹娥等11个村(居、社区)的适龄儿童。

滨江小学博文

校区

户籍在梁巷、越爱、徐家塘、新楼下、光明、西湖、贺盘、大厂、茅家、国庆、沥泗、新建庄、红星、高田头、前村、外五甲、和城、鸿雁、聚英等19个村(居、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德济校区招生区域所属社区,但在该区域范围内无本人或父母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

中塘学校

户籍在新沙、里睦桥、狮子、白米堰、金村、董村、丽樟等7个村(居)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蒿坝

小学

户籍在漳汀、蒿坝、朱山头等3个村(居)和蒿坝社区的适龄儿童。

备注:

(1)由于曹娥小学撤并,原曹娥小学施教区暂划入滨江小学德济校区,今后报名就学将根据曹娥老区拆迁区域附近学校规划布点的实际情况,提前通告新曹娥片施教区域。

(2)户籍在新沙、里睦桥、狮子、白米堰、金村、董村、丽樟等7个村(居)的新生适龄儿童,自愿要求到滨江小学博文校区就读的,由家长提出申请,所在村(居)组织认定,经学校审核录取。

5. 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曹娥街道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本街道(含拓展区)区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就读学校:上虞外国语学校。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至6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报名办法:符合新生户籍规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虞外国语学校报名。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小学新生若父(母)或本人在本区域内无住宅房产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父(母)和新生本人两代人户籍须在2018年12月31前迁入该房产所在社区同一户口簿内,方可在房产所在学区就读;小学新生与户籍户主是兄弟姐妹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房产权人是户主的,新生就读学校为该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新生按施教区划分规定,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未成家兄弟姐妹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本人,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

3.户籍在曹娥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至今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4.街道企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者和企业高管)的非上虞籍子女,或在街道投资1000万元(工商注册资金)以上子女,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街道批准,可到滨江小学博文校区和上虞外国语学校就读。

5.符合e游小镇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子女,经e游小镇管委会推荐,学校审核,可到滨江小学博文校区和上虞外国语学校就读。

6.凡符合上虞区有关人才引进、投资和军转干部等政策的子女,按区级有关文件安排入学。适龄盲童可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适龄聋哑儿童可向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智障儿童可向上虞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7.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借读条件,且父母双方均在本街道工作的上虞户籍非规定施教区小学新生,家长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向中塘学校提出借读申请。提出申请后,由学校根据空余学额给予安排,若学校没有空余学额则不接收借读生。

8.因城中村拆迁过渡安置引起的施教区变化需要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仅针对已签约的尚在安置过渡期内的拆迁户,申请入学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村(居)证明,证明确系拆迁户,并已签约,且注明具体拆迁村(居)、拆迁号。非曹娥街道的拆迁户,由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并注明拆迁过渡期时限。

(2)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租房合同(需由社区证明并盖章)或房产证明。

9.符合虞教体普〔2017〕25号《关于转发〈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条件的,上虞区曹娥街道区域内的小学、初中新居民子女,统一安排在曹娥街道中塘学校就读。具体招生按照《曹娥街道2019年秋季新居民子女招生办法》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保障适龄少儿的教育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居、学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宣传窗、阅报栏、村务公开栏等处张贴公告,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工作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事业规划,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工作细致、服务热忱,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1 .曹娥街道2019年秋季新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2 .曹娥街道新居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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