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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春晓苑2幢1单元201室【第一次拍卖】

2024/11/20 9: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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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e2CGm1&userId=1721523756(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春晓苑2幢1单元201室住宅房地产(含固定装修)。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绿城桂花园春晓苑2幢1单元201室,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59.29平方米,权证号为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274436、00274437号,登记日期:2012年9月11日;含固定装修,有占用,无电梯。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号为上虞市国用(2012)第1001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5.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李某某与案外人邵某某名下;该房产室内有人居住,腾退需必要时间;

评估价:2660000元,起拍价:1870000元,保证金:374000元,增价幅度9350元。

二、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等工作。该标的物不组织统一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关于户口和学区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户口迁入迁出等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了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

若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已知瑕疵情况

该房产室内有人居住,腾退需必要时间。竞买人须自行前往现场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执行法院在拍卖款中扣划后直接交付税务部门,也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本院退回买受人垫付款后,如果买受人收到税务部门退缴税费的,应将该笔税费缴至本院。为加快办理过户手续,建议买受人先行垫付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完成缴费后可向本院申请退款。

应缴税费的计算方法请自行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75-82129020。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5-89293264,联系人:潘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余款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成交后在二十日内缴清余款;余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成交后在三十日内缴清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户

收款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622858069991312588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法院咨询电话:0575-89293264(潘法官)

0575-82509130(网拍法服)

执行服务专线:0575-825056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十一、如需贷款可与以下银行联系,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

0575-82182973。(中国银行)             

0575-81288077。 (浦发银行)            

0575-82002955。(邮政银行)

0575-82192593。(浙商银行)

0575-81225580。(农商银行百官支行)

0575-82133117。(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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