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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人出租房产税征收圆满结束

2006/12/2 1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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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朱庆祥

本报讯 年初以来,我市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管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1月22日,全市个人出租房税收征收户数3965户,共征收出租房产税费580.8万元,征收率达100%,征收工作圆满结束,达到了公平税负、调节分配和财政增收的目的。

由于出租房税收征管存在税源零星分散、租金收入隐蔽等特点,是目前税收征管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难点问题。今年,市地税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断深化,使管理难点变为增收亮点。

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市地税局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出租房屋情况地毯式调查工作。对全市3965家个人出租营业房,联合征收工作组全面审核其出租情况,核定每户应缴税费,向外公示调查结果,还对拒交、欠缴、漏缴户依法处理。同时,对老、弱、病、残等困难户,依照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申请、调查、证明、公示、审批等程序,共减免35户,税款28565.5元。

在征收工作过程中,市地税局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和文明执法,对税收政策、征收方式全面公开,上门向出租户发放税法宣传单,通过宣传动员,使出租房产税收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各税务分局负责抓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征前政策辅导,强调纪律约束,确保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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