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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滨江豪园”等住宅小区的通知

2006/12/6 2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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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小区命名如下:
  一、位于百官街道新建路以东、横街路以南、龙山路以北的原市政府拆迁地块,由上虞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为“滨江豪园”。
  二、位于经济开发区聚英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地块,由上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为“梅林雅园”。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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