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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对地方土地进行垂直管理

2006/12/10 1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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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成为首个进入筹备阶段的地方督察局

  综合21世纪经济报报道,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目前正在低调筹备当中,除上海之外,国土资源部还将分别向北京、沈阳、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8个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督察局。

  报道称,一高规格的4人筹备小组已于日前悄然成立并进驻上海,其成员均由国土资源部从外地抽调,原身份分别是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张乃贵、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赵凤江、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调查所所长徐建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刘玉杰。除了4名筹备小组成员之外,国土督察上海局的其他人员均未到齐。

  按照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其督察范围内,国家土地督察局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派出国家土地督察专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巡视与督察。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履行的是监督检查职责,并不直接查处案件,督察局可将查处结果直接移送监察部。

  根据规定,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负责督察的范围为上海市、浙江省、

福建省及宁波市、厦门市。目前,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也是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中首个进入筹备阶段的地方督察局。

  该通知同时规定,国家土地督察局的编制在

国土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行政编制总量为360名,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其中副部长级(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领导职数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7名。从编制上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属于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成立的机构,在机构设置上与国土资源部平行。

  报道认为,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成立,使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面临各项事权的重新梳理与调适。归属地方的土地管理职权并没有因为督察局的设立而上收中央,但在原有事权划分不变的前提下,督察局将进行垂直“监督”和“调查”。(赵一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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