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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现金收房205.2亿谁来管

2006/12/26 10: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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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是宏观调控政策频出之年,为保证二手房交易安全,市建委年底又对经纪机构“叫停现金收房”,叫停现金收房是否能完全保证交易安全?怎样的二手房资金监管体系既具有效率又能保证安全?这些是关系到购房者能否真正享受二手房市场所带来实惠的关键所在。

    随着二手房交易量逐年增加,二手房的交易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此前发生的涉案资金3000万元的“坚石案件”已经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敲响了警钟。中原地产预计,今年二手房约有7.6万套交易量,每套成交总金额平均按75万元计算,整个交易金额当中需要监管金额约为205.2亿元。

    10月3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2006全国房地产经纪评价结果发布暨行业发展峰会上, 建设部部长刘志峰明确指出:“今后房屋经纪公司将不得直接收取交易资金。”在二手房市场较为成熟的天津,已经有政府成立专门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天津正孚房地产经纪公司,与天津农业银行合作,将所有的交易资金都在银行建立账户,经由该机构审核才发放资金,以此保证资金安    全,取得较好成效。

    不久前,中原地产举办研讨会,邀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北京市建委、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交易资金监管问题,对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的四种资金监管方式进行了分析:

    (1)政府强制性监管。政府设立某一专门机构,并以其名义开设专用统一的监管账户,同时强制性实施资金监管,除设定的特殊情况外,二手房交易中的房款一律经过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划转。其优势在于公信力最强,便于管理、便于相关主管部门监测,但管理成本过高;其次政府成立专门机构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而且涉及主体较多,不便于操作流程的简化。

    (2)采用第三方执行资金监管。由不从事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的独立第三方(如按揭担保公司亦或律师楼)进行资金监管,以其名义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但需由政府相关部门对该类第三方的资质要求拟订出较高的标准。其优势在于统一账户、便于管理;但与政府监管相比公信力较差,而且沉淀资金往往数额较大,多少保证金能够保证其公证的身份且不会与经纪公司“共谋财路”。

    (3)存入买方或卖方账户。买或卖方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买方将房款存入其中,银行冻结该账户直至监管协议上约定的时间节点再由银行进行放款。其优势在于手续相对简单且无额外费用;这种方式账户繁多,无法统一管理和不便政府监测,还有就资金存入哪方账户买卖双方较难达成一致意见。

    (4)银行与其合作的资金监管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由大型经纪公司和银行协议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其名义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对于该类经纪公司的资质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在后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优势在于便于管理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监测(开设账户银行应先在人民银行进行备案),无额外费用,而且参与主体较少,便于简化程序,节约交易时间。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采用第四种监管方式虽然不如政府强制监管那样具备最强的公信力,但如果开户银行事先在央行备案,政府即可以通过央行对监管资金的银行进行监管,即可以保证资金安全也避免了政府处于无休止的监管中,而且银行的公信力也足以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如果第四种资金监管方式得到全面推广,就能有效避免类似“坚石案件”的再次发生,给二手房市场创造安全的交易环境,充分发挥二手房的作用。

    (作者:陆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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