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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星辰首府”等住宅小区的通知

2006/12/27 19: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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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06〕259号
 

有关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小区命名如下:
  一、位于百官街道江扬路以东、三环路以南、凤鸣路以西、王充路以北地块,由上虞市普发房地产开发(普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为“星辰首府”。
  二、位于百官街道江东路以东、市民大道以南、吉利新村以西地块,由上虞市普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为“滨江一号”。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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