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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清查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逾61万亩

2010/5/26 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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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今天通报了清查出来的逾61万亩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两部联合组织的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据通报,截至今年3月25日,全国清理出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和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要求各地限期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督促检查。特别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整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加强重点项目用地规范管理的各项措施。

据悉,2009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国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今年1月下旬,两部联合组成10个核查组,对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查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核查。3月下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评估。截至3月25日,全国清理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各地清查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已立案35479宗,立案率96%;结案30421宗,结案率86%。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拆除建筑物面积1470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面积3124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42万亩。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233人,落实33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

通过专项行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初步遏制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但清理整改情况进展不平衡,河北承德、河南济源、湖北潜江、湖南株洲、贵州贵阳、甘肃庆阳等地立案率较低;山西大同、内蒙古巴彦淖尔、吉林松原、黑龙江伊春、安徽马鞍山、山东日照、广东河源、广西贵港、四川攀枝花、云南昭通结案率较低。此外,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宗数比例虽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结案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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